㈠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上台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怎么样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上台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是2017-09-12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注册地址位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东风村委会上台村22号。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上台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3441825MA4X3YM545,企业法人黄徽前,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上台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是:水果种植和销售;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企业查询查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上台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更多信息和资讯。
㈡ 广东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新房过户费多少
一.广东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新房过户费计算如下: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2、转让手续费
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3、契税
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其它全按成交价的3%缴纳。
普通住宅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144平方米以上属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4、营业税
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免征;非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按差额的5.65%缴纳;商业用房按差额5.65%缴纳。
5、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免征,其它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
6、土地出让金
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
7、印花税
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
8、工本费
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
二、参考资料:人民网http://house.people.com.cn/n/2014/1122/c164220-26073938.html